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超低粉尘仪-山东新泽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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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烟气voc在线监测系统选型要求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有效监控和处理VOCs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烟气VOC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逐渐成为行业内的热门话题。然而,如何正确地选择这一系统,以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挥发性有机物烟气voc在线监测系统选型要求

一、系统具备相关资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

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

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HJ 1286-2023)

4、《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5、《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

6、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应采用GC-FID法

7、数据采集仪应支持全网通4G通信技术

8、系统应能够连续测量并上传至监控平台10类指标:

VOCs(非甲烷总烃)、总烃、甲烷浓度,温度、压力、流速、废气排放量、湿度、含氧量,以及通过计算得出的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

9、系统应具备分析仪直连数采仪功能,所有数据不能经工控机上传至数采仪(重要)

二、设备技术参数建议严于标准

1、检出限:VOCs(以碳计):≤0.5mg/m3                                                     

2、分析周期:≤2min

3、24h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超过±2%满量程

4、系统响应时间:≤240s

5、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2%

6、示值误差:量程>100 mg/m3时,示值误差应在标准气体标称值的±5%以内;量程≤100 mg/m3时,示值误差应在F.S.的±2.5%以内;

7、参比方法测量 NMHC 浓度平均值和排放限值均<50 mg/m3时,绝对误差平均值应在±10 mg/m3以内。

三、设备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1、系统禁止有修改参数、设置检测数据上下限、自动出数、远程控制、报警阈值等隐藏功能,能固化的参数要固化,不能固化的要有合理的变化范围。

2、系统应随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3、自动监测数据的月有效传输率不低于 95%,设备的月故障率不高于1.5%。

注:月有效传输率=1个自然月内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的乘积。

其中:数据传输率=实际上传小时数/应上传小时数;数据有效率为100%。

月故障率=故障小时个数/应上传小时个数。

以上就是挥发性有机物烟气voc在线监测系统选型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系统介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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