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超低粉尘仪-山东新泽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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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粉尘仪厂家分享-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如何表示?

  超低粉尘仪厂家分享-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如何表示?


  问题:


  请问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如何表示?例如实测浓度小于50 mg/m3,而折算浓度70 mg/m3,最终的表达结果需要用>50来表示吗?


  回答:


  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实测浓度是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浓度。折算浓度是根据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换算后的结果。


  当测定结果小于50 mg/m3时,折算浓度报换算结果,折算浓度如为70 mg/m3,可直接报出;当测定结果大于50 mg/m3,表述为“>50 mg/m3”时,折算浓度建议表述为“>折算浓度(用50换算后的值,根据实测氧含量和规定基准氧含量计算)”,折算浓度如为70 mg/m3,建议报“>70 mg/m3”。


  这里顺便提一下,当测定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1.0 mg/m3时,根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结果应记为“ND”,则折算浓度也应记为“ND”。也有其他经验做法,如记为“<1.0”或“1.0L”的,则折算浓度换算后也应使用相同的表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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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粉尘仪概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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