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技术:工园区VOCs防治存在主要问题
2.1VOCs治理设施严重不足
目前,VOCs治理行业整体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部分化工企业对VOCs污染防治意识淡漠,综合治理能力不足。据不完全统计,化工企业VOCs 处理设施建成投用率不足50%,仅仅集中在处理工艺过程和溶剂使用环节的挥发性污染物,VOCs无组织排放现象较普遍。
2.2VOCs治理技术单一、落后
VOCs种类及组分非常复杂,针对不同组分和浓度的VOCs需要采取不同的工艺和组合技术。目前,化工园区大多数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去除效率不高,活性炭失效快,有效运行周期短,无法满足长周期达标排放要求。2014 年全省第一批工业企业VOCs平均处理效率仅有48.6%。部分企业因VOCs治理设施无法正常投用而存在未经处理直排现象。
2.3VOCs监测监管能力不足
大部分企业和化工园区均不具备VOCs监测监控能力。企业VOCs通常为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种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主要包括物料生产过程、装卸及转输中的有组织工艺废气等; 大部分企业未建立完善VOCs监测监管体系,未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 工作,受限于VOCs监测能力的限制,未定期开展VOCs污染物监测,使大量VOCs未得到有效治理而直接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