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超低粉尘仪-山东新泽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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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环保总〔2016〕171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方案》(沪环保防〔2015〕325号)的实施,指导企业加快推进固定源VOCs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及运行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6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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