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超低粉尘仪-山东新泽仪器
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超低粉尘仪-山东新泽仪器

全国热线:
400-050-3910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验收规范

很多厂家在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之后,数据连到了环保局,但是环保局还没有给验收,具体验收规范有哪些?

1.提供本次验收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含环评批复对在线设备要求),或者环保部门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3.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4.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注:仪器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上述各类证书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内;

5.进口仪器应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提供所在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自动监测仪比对监测报告

7.所在市环境监控中心出具的联网报告;

8.仪器安装调试72小时检测合格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线性误差、重复性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等内容;

9.试运行报告,含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数据;

10.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和排污节点图、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和排污管线布置图;

11.签订委托第三方运营合同;

1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合同;

13.现场端运行管理制度:企业基本信息、人员管理制度、自动监测设备维护制度、运维人员资质上岗证、三方承诺书等;

14.仪器设备出厂合格证;

15.自动监控设备验收申请;

16.自动监测设备站房设备照片、站房外观照片、排污口监测点位全景照片。

Copyright © 2015-2018 SDXZYQ.COM.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汇智港6号楼